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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8年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通知

2008-11-07 10:57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各省辖市工程造价协会、标准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规定,现决定对全省工程造价员进行2008年度资格证书审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登记范围

  凡在2007年12月底前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均须参加资格证书审验登记。

  二、审验登记程序

  此次审验登记采用网络填报信息,持证到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定额站(以下简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审验登记手续的方式进行。

  1、持证人员需先登录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按照“造价员网上审验登记主要步骤”详见附件)有关要求输入有关验证信息,在核对网上所填信息无误后,按指令上传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网上信息输入完成后,持证人员携带身份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07—2008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审验登记手续。

  3、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持证人员网上提交的审验登记信息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经审验确定为合格后,将该持证人员网上审验登记信息上传至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4、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把初审合格及不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成册,连同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于2008年12月15日前一起报省注册造价师协会。

  5、省注册造价师协会复审后,在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中加盖“2008年审验合格、有效期至2010年12月”印章和“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工程造价员资格管理专用章”。审验登记工作的结束后,省注册造价师协会公布审验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对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审验登记的人员将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其资格证书,并将其名单在全省工程造价员网络管理系统中删除。

  三、审验登记时间

  全省工程造价员审验登记工作由省注册造价师协会组织,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管辖区的审验登记工作。全省审验登记工作自2008年11月3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在此期间由各市具体安排。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工程造价员,不需要参加审验登记,需将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交回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今后的业务工作中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2、未经审验登记的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自行注销。

  3、此次审验登记中,持证人员如需变更从业单位,须办理工作单位变更手续。工作单位变更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4、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配合做好审验登记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资格证审验登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附件:工程造价员网上审验登记主要步骤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工程造价员网上审验登记主要步骤

  一、登录“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

  二、在网站首页中部找到“造价员”图标,点击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

  三、在全省造价员名单中找到自己的名字。(可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然后点“查询”按钮)

  四、点击右侧的“网上登记”。

  五、在弹出的对话框里输入你的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注意:以后将作为进入此系统的密码),然后点击“确认”按钮。

  六、在“造价员审验登记”页面中填写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资料”保存你填写的内容。

  注意:打星号“*”的为必须填写的项目。

  七、填完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数据”上报到所在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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