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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建设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2008-8-19 14:25

陕建发[2008]211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市容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设区市交通局:

  按照《陕西省建设厅关于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对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工作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情况。

  2、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建立情况。

  3、政风行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建立情况。一是提高公共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治理乱收费问题的措施;二是结合行业培训,强化行业管理,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做法;三是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情况。

  4、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的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活动情况,包括完善测评机制、改进测评方法、运用测评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

  6、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服务、规范执法的情况,创建文明行业及人民满意机关、推进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具体做法。

  (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落实情况

  1、制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清单情况。

  2、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

  3、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进展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1、从8月25日开始,省厅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陕南(组长姚宽一,成员任卫、罗鹏飞)、陕北(组长贾峰,成员马福亭、王友志)、关中(组长侯全仓,成员王宏宇、李怡)进行检查。检查组到各市(区)具体时间,即时电话通知。

  2、检查方式。一是听取各单位综合汇报;二是查阅有关资料,包括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台帐,新建和修订的关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规定和制度等;三是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听取意见;四是进行明察暗访。

  3、抽查1-2个县区。

  三、几点要求

  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安排好检查工作。

  2、汇报材料和各类资料要客观实际、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综合汇报会,统一由各市建设规划局牵头召集(渭南市请城乡建设局牵头召集),建议邀请各市(区)政府纠风办参加检查指导。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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