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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陕西省建设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8-07-08 09:05    【  【打印】【我要纠错】

陕建发[2008]161号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市容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设区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省政府纠风办《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意见》,现结合实际制定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在省政府纠风办组织对12个执法部门(单位)和20个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政风行风测评中,由建设部门指导及管理的行业,城管(含市容)连续4年被评为倒数第一, 2007年出租汽车行业排位倒数第一,公交行业排位倒数第二,自来水行业2006年、2007年排名第9位,燃气行业2006年排名第15位、2007年排第名13位。这些问题说明了一些部门和行业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上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有些部门(单位)在解决自身问题方面,采取的办法和措施不够有力;一些影响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某些方面还依然存在。

  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建设西部强省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企业,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行业新形象为核心,以群众满意、群众答应、群众高兴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为目的,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查找问题、寻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树立行业新形象。

  基本原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的原则,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三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四是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工作目标:通过民主评议,促使建设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努力做到:行政行为规范,工作机构健全,行业作风扎实,敬业精神良好,服务意识强烈,服务质量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社会评价良好。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纠风办《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把抓好政风行风评议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全力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舆论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行业改革发展的新成就、建设职工奋发进取的新面貌和各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营造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构。省厅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纠风工作: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子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驻厅纪检组组长侯龙同志、副巡视员杨庆福同志担任,成员有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姚宽一、厅城建处处长李子钊、厅规划处处长吴耀、厅房产处处长张继刚、省房改办主任兰继堂、厅建筑管理处处长高小平、厅勘察设计处处长茹广生、厅人事处处长朱耀豹、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周建峰,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各市建设部门(有关设区市交通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要确定1名联络工作人员。机构组成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厅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抓好自查自纠。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评议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对热点行业、窗口单位和重要岗位的自查自纠。要认真解决自评、问卷调查以及政风行风热线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共性问题要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对个性问题,要采取下达督办函、电话催办、组织督察等形式,实地督查,跟踪督办,保证自查自纠落到实处。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履行职责情况。能否严格按规定办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问题等,履行职责时是否有“缺位、错位、越位”现象。

  (2)队伍管理情况。队伍管理是否严格、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问题。

  (3)为民服务情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能否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

  对2007年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评位于后3名以及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从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建立制度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开展全面整顿,找出问题存在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提出解决措施,提升考评名次。

  (四)有效开展各项活动。要结合行业、单位自身的特点和实际,进一步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和规范化服务。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城乡规划审批部门、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窗口单位,要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和宣传日、宣传周及组织便民小分队上门服务、流动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便民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要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努力做好人大提案、政协建议办理工作,提高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要主动抓好“12319”服务热线建设,充分发挥其“便捷、快速、便民、高效”的优势,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同时要加强调研,分析问题,研讨对策,要把“12319”建设行业服务热线作为建设系统落实“以人为本”的重要措施,推广好、利用好、发挥好。已开通热线的城市要不断拓宽行业和服务覆盖面,并积极向县(市)拓展;尚未开通热线的城市建设系统各委(局)要立即启动,确保年内开通。

  四、工作要求

  1、建立投诉举报和群众意见台帐。全省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公开政风行风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明确主管部门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设区市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都要就政风行风方面的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建立台帐,做到有记录、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及时主动与举报人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有针对性地深入到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行业和部门进行监督和评议,促其整顿和改进。

  3、建立月报制度。从今年7月起,各设区市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上报全省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的通知》(陕建发[2008]138号)要求,每月20日前向省厅纪检组监察室报送上月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省厅将在8月份对建设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4、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政风行风评议结果要与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等紧密结合,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设区市建设系统主管委(局)年度政风行风测评中位于后3名的,在全省建设系统予以通报,并取消其当年省级评优评先资格。

  省厅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293458(传真)

  电子邮箱:jcs@shaanxijs.gov.cn

  附:《陕西省建设系统2008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清单》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陕西省建设系统2008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清单

  一、城乡规划管理:

  1、各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公场所公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的法规依据、申报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2、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公布当地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二、城市公共交通:

  1、全省今年共更新城市公共汽车486辆(其中西安市300辆,宝鸡市100辆,咸阳市20辆,铜川市34辆,渭南市20辆,商洛市12辆),延安市新增出租汽车165辆。

  2、西安市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通道100公里,新建和改建公交港湾100个,新增和调整公交线路15条,开工建设纺织城和城南公交枢纽站;宝鸡市新建玉涧堡、南坡村、陈仓区公交停车场3个,行政中心和高新东区公交枢纽站2个,新增和延伸公交线路5条;榆林市更换公交站牌315个。

  3、铜川市7月份起在部分公交线路开始实行IC卡,渭南市部分线路实行无人售票。

  4、5-9月份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三、城市燃气:

  1、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单位和社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2、开展《陕西省燃气条例》宣传活动。

  3、各城市燃气企业增加购气网点。

  4、确保燃气服务和抢修电话“96777”24小时开通。

  5、西安市天燃气公司在东郊、西郊、南郊、北郊和城区建设集报修、抢修、咨询、售气、燃气具销售为一体的客户服务中心。

  6、咸阳市天燃气公司建立健全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对用户提出的意见如实记录,接到用户抢修电话,20分钟赶到现场,超出东风路、彩虹路、渭河以北的40分钟赶到现场服务的制度;对营业所、管线所、加气站、市场部、工程管理部、燃气设备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部门定期组织群众测评考核。

  7、延安市燃气总公司制定《行风建设实施办法》、《行风作风整顿处罚实施办法》及服务承诺,将办事程序、收费依据、监督电话、岗位监督等向社会公开,设置举报箱。

  8、宝鸡燃气企业承诺服务“八公开”,将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质量、收费标准、奖惩制度、岗位职责的规定向群众公开。

  四、城市集中供热:

  1、各城市实施供热服务社会承诺制度。

  2、供热企业公布收费标准和依据。

  3、各城市公布24小时服务抢修电话。

  4、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冬季采暖期来临时按时供热。

  五、城市供水:

  1、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2、开展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3、开展设市城市供水水质专项检查。

  4、各城市供水企业公布24小时服务抢修电话。

  5、西安市供水企业维修人员接到报修信息后,5分钟内完成出车、关闸、止水程序,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西安市供水企业今年完善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设备,确保检测项目达到106项。

  7、商洛市、渭南市筹建城市水质监测站。

  六、经济适用房建设

  1、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供应对象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标准各市、县要进行测定公布。

  2、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核定并明确经济适用房价格。

  3、严格个人申请、街道办审查公示,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复审公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公示的申购程序,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七、廉租住房建设:

  1、明确廉租住房属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为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特困户,以实物配租方式供给,只租不售。

  2、低收入家庭住房特困户以各级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对象为基础,审查核准属低收入家庭住房特困户列入保障对象。

  3、严格个人申请,街道办审核并公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的申请程序。

  4、以实物配租、租金补贴或租金核减三种方式对列入住房特困家庭予以保障。

  八、公有住房出售、办证,加快住房二级市场发展

  1、全省公有住房出售、办证率达到90%以上。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工作的单位,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将有关情况在媒体上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各地要设立公开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经查实未能按期完成房屋权属登记的房产管理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批评。

延伸阅读: 2008年 陕西省 建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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