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资讯中心 >> 投诉维权
“假房主”蒙混过关 买家71万买套“无主”房
2008-8-21 16:8

  房子买了又卖了,就在新的转让将要发生时,法院来了一纸判决,要撤销老余的房产证。昨日,刚拿到判决书的老余找记者诉说,71万元买了套“无主”房,这事要上诉。

  老余是去年12月17日买的房。买房前,细心的老余要求卖房者“王某”与他一起到硚口区公证处办理了委托交易和过户的公证,公证处查看了“王某”的身份证等证件,办了公证。拿着公证书和“王某”给的房产证等相关文件,老余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简称武汉房地局)申请新的房产证,武汉房地局查验后受理了申请。今年1月3日,武汉房管局给老余发了新的房产证。

  拿到新证,老余又把房卖了,就在准备再次过户时,老余收到了江岸区法院的传票。原来,有个与“王某”同名同姓的王某说,这房子是他的,“王某”是租户,租房用名“王愉”,借口要办公司,骗取了他的房产证。“真王某”起诉后,硚口区公证处撤销了公证书。经法院审理,王愉假冒王某名义办理房产证过户,武汉房地局颁发给老余的房产证“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

  老余拿着判决书苦笑不已,公证处不负责任公证,武汉房地局不负责任验证发证,法院只说撤销新证,这房子突然变成了“无主”房,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老余决定马上上诉,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当然也包括骗子王愉。

  楚天金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