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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2008-09-16 15:22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按照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8]169号及建设部《工程造价资质企业管理办法》149号部令规定,我厅对各市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至9月30日,相关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联系电话:0311-87903029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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