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净化的要求,系统管路中污染物收集点较多,需要分设多个系统。系统的划分应当本着运行维护方便,经济可靠为主要原则,通常系统既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过细。系统划分还应充分考虑管道输送气体(粉尘)的性质、操作制度、相互作用、回收f处理等回素,以确保管道系统的正常运转。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合为一个管道系统:①同时产生污染,同一生产线上污染源,便于污染物统一集中回收处理的场合;②污染物性质相同的场合;③污染物性质不同,但生产设备同时运转且相对集中,并且允许不同污染物混合或污染物无回收价值的场合。
2.凡发生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合为一个系统:①污染物混合后会引起燃烧或爆炸危险,或形成毒性更大的污染物的场合;②污染气流混合后会引起管道内结露和堵塞的场合;③因粉尘或气体性质不同,共用一个系统会影响回收或净化效率者;④排风量大的收集点位于风机附近,不宜与远处风量小的收集点合为一个系统。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