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预防为主主要包括全民植树造林、种草、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和增加植被,包括有计划地封山育林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兜。尤其禁止在25°以上陡坡开垦种植农作物。在5°以上坡地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油茶与油桐等经济林木,都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CP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包括:⑴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⑵合理选择弃渣弃土场,保证弃渣场安全,并对弃渣弃土场实行先挡后弃(先修挡土墙,再弃渣)的操作方案。⑶实行集中取土、集中弃土方案。⑷合理确定施工期,避开集中的降雨季节、大风季节施工可避免土壤的水蚀流失、风蚀吹失。⑸施工期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⑹矿业和工业项目做好弃渣、尾矿、矸石的回用和堆放,防止风吹雨蚀的流失。⑺实施CP全过程管理,尤其须加强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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