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监理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试题中心 > 模拟试题 > 正文

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模拟试题(三)

2013-12-24 13:2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5、某工业厂房工程建设项目于2001年2月12日开工,2001年10月27日竣工并验收合格。但在2004年3月,该厂房供热系统出现部分管道漏水。经业主检查发现,原施工单位所用管材与其向监理工程师所报验的不相符。若全部更换供热管道将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将造成该厂部分车间停产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业主就此事件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对厂房供热管道进行全部返工更换,并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

  (2)要求监理公司对全部返工工程免费进行监理,并对停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

  施工单位的答复:该厂房供热系统已超过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因此不予保修,也不同意返工,更不同意赔偿停产损失。

  监理单位的答复:监理工程师已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管材进行过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已履行了监理职责。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管材,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依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指出业主的要求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答复中各有哪些错误,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业主的要求:

  ①施工单位“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60%(计人民币12万元)”错误,应由施工单位赔偿全部损失(计人民币20万元)。

  ②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错误,对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损失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③按监理合同规定,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报酬比率(扣除税金),故按“赔偿该厂停产损失的40%(计人民币8万元)”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

  (2)施工单位答复:

  ①“不予保修”错误。因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负责返工、修理,该工程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②“不予返工”错误。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不合格工程应负责返工、修理。

  ③“更不同意赔偿停产损失”错误。按现行法律,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赔偿。

  (3)监理单位答复:

  ①“已履行了监理职责”错误,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失职。

  ②“不承担任何责任”错误,应承担相应的监理失职责任。

  2)、简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应负何种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1)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施工单位故意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2)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监理单位应承担失职责任。原因是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管道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但监理单位未与施工单位故意串通,也未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材料签字。

  6、某市政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为38周。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如表所示,其中H、L分别为道路的路基、路面工程。

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时间单位:周)

  各工作可以缩短的时间及其增加的赶工费

  1)、H工程施工的第一周,监理人员检查发现路基工程分层填土厚度超过规范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停止了该部位工程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正确答案: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即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可以进行停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2)、开工1周后,建设单位要求将总工期缩短2周,故请监理单位帮助拟定一个合理赶工方案以便与施工单位洽商,请问如何调整计划才能既实现建设单位的要求又能使支付施工单位的赶工费用最少?说明步骤和理由。

  正确答案:关键工作为A.C.G、J、M,应选择关键工作作为压缩对象;又因为压缩G、M增加的赶工费用最低、次低,并且均可压缩一周,压缩之后仍为关键工作,因此应分别将分部工程G、M各压缩1周。

  步骤:

  (1)确定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2)按要求工期计算应压缩的时间;

  (3)选择应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从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关键工作开始);

  (4)将所选定的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到最短,并重新确定计算工期和关键线路。

  3)、建设单位依据调整后的方案与施工单位协商,并按此方案签订了补充协议,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在H、L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通过设计单位将此400m的道路延长至600m.请问该道路延长后H、L工作的持续时间为多少周(设工程量按单位时间均值增加)?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否有影响?为什么?

  正确答案:H工作从8周延长到12周,L工作从2周延长到3周。对修改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不会产生影响。工作的延长没有超过总时差。

  答案解析:根据题目所给假设条件:设工程量按单位时间均值增加。所以道路工程量由400m增加到600m的话是增加了50%,则对应的各项工作的工期也增加50%.

  所以对于持续时间8周的H工作,现在的工期为8×(1+50%)=12周;对于持续时间2周的L工作,现在的工期为2×(1+50%)=3周。

  4)、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导致I、J、K、N四项工作分别拖延1周,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须支出赶工费。如果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每周净收益5.6万元,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是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还是延期完工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因在I、J、K、N四项工作中,只有J工作为关键工作,其他三项工作都有大于1周的总时差,所以I、K、N多延长1周不会影响计划工期,只有J工作延长1周,总工期将延长1周。若将J工作的持续时间缩短1周,只需增加赶工费2万元,小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净收益5.6万元。故让施工单位赶工合理。

  答案解析:关键线路为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本题的关键线路为:ACGJM.

关键路线

  I的总时差为4周。2-3-6-10的线路与2-5-8-10的线路完全平行,两者时间之差就是I的总时差:(9+7+12)-(7+5+12)=4周。

  K的总时差为13周。8-10-11的线路与8-11的线路完全平行,两者之差就是K的总时差:12+7-6=13周。

  N的总时差为9周。8-10-11的线路与8-9-11的线路完全平行,两者之差就是N的总时差:12+7-10=9周。

【1】 【2】 【3】

责任编辑:tracy

阅读排行

更多
课程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