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300根应抽取5组、每组不少于3根进行检验,即抽检比例不低于5%;按作业分区不足300根的单元按5%的比例、且不少于3组进行检验;
(2)实物检查内容:均进行注浆密实度、杆体长度、钻孔深度的指标检验;
(3)检验合格标准:
①注浆密实度:不得低于75%(引水发电工程合同中规定锚杆注浆密实度不得低于80%);其中,检验锚杆数量的80%达到75%的密实度标准,且单根锚杆注浆密实度的最小值≥67.5%时,可判为合格,当检验锚杆的90%达到75%的密实度标准,且单根锚杆注浆密实度的最小值≥67.5%时,可评为优良;
②杆体长度与钻孔深度:孔深偏差值不大于50mm,杆体插入孔内深度及杆体实际长度均不小于设计值的95%,否则不合格。
③当锚杆单元检验不合格时,对该单元剩余锚杆应加倍扩检,扩检合格者可评定作业区锚杆合格;扩检不合格时,判定作业区内锚杆施工不合格,该作业区锚杆全部作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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