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整理、打印、登记、收发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文函、报告、会议纪要等监理资料及外单位来往文函;
2)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质量记录文件,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补充或整改;
3)负责监理资料日常管理,以单位工程为单位,建立卷案盒(夹),分专业、按照资料类别,以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存放,并编制资料总目录和分目录,或建立台帐(公司新文件中要求建立台帐的资料),以便于跟踪检索。监理资料管理要求做到随收发、随记录,分类整理,真实齐全,按序排列,目录清晰层次清楚,管理有序,查取方便;
4)负责项目监理部有效文件、技术资料、质量记录的登记、管理和借阅手续工作;
5)负责验收、核查、登记、管理、移交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并填写《工程图纸收发、核查记录表》。如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部符合规定要求、不完整或丢失,应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交涉使其满足使用要求;
6)负责所管理的监理资料的标识工作,在资料发生变更或作废时及时做出标识,防止误用;
7)负责项目监理部检测设备的登记、管理工作;
8)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完成整理、编目、组卷竣工监理资料工作,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移交公司监理部和建设单位;
9)做好其他有关项目监理资料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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