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工具,协助建设单位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每月的例行检查时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
1、工程达到合同、设计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现场监理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3、对于需要进行试运转的分项(部)工程(如电梯、通风与空调系统)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联系,共同对设备的试运转进行验收。
4、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保证其正确无误,并及时提交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移交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监理资料进行整理。
5、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内,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完成未完成工程和缺陷修补,直到签发缺陷责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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