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缺陷,需要部分或全部返工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组将从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查分析,分清质量缺陷的性质、责任,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理。
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
监理工程师具有质量否决权;
质量缺陷处理须事先进行调查,分清质量缺陷的性质、责任,以明确处理费用的承担者;
施工中,上道工序有质量缺陷,未经监理组认可,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和措施,必须经监理组认可;
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的处理完成后,必须经监理组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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