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单位)。
1.条件:施工设备在5台以上,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2.内容:A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B.进行负荷计算(计算出来的);
C.选择变压器;
D.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b.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制图:总平面图、配电布置图(系统接线图、接地设计图);
E.设计防雷装置;
F.确定防护措施;
G.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程序:
设计与变更时须履行编制人(电气技术人员)、审核人(相关负责人)、审批人(法人资格企业总工程);
4.验收程序(强制条文):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方可,验收要有文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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