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临时设施指承包人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临时驻地和临时施工现场。
一、生活污水
1、临时驻地必须建有化粪池或其他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直至合同终止。化粪池或系统,以用于汇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及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中排放的污水。
2、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容量与设计均应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3、每一处临时施工现场均应备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对拌和场清洗砂石料的污水应汇集处理回用,不得排出施工现场以外的地方。
二、垃圾处理
1、临时驻地产生的一切垃圾必须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集中并处理(可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定期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临时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垃圾必须随当地日作业班清理集中处理,以保证作业现场保持整洁卫生。垃圾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交验后为止。
2、修建临时工程应尽量减少对原自然环境的损害,在竣工拆除临时工程后,应恢复原来的自然状态。
三、控制扬尘
1、拌和场对可产生扬尘的细粉料拌和作业,应在其作业现场设置喷水嘴装置洒水,以使作业产生的扬尘减至最低程度。
2、运输对易引起扬尘的材料运输,运输车应备有帆布、盖套及类似的物品进行遮盖。
3、料场对易引起尘害的细粉料堆应予遮盖或洒水措施处理。
四、噪声控制
施工机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或调整作业时间或调整施工机械,以保证居民能够有安静休息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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