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过程中见证人员应该如何做好见证记录?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见证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对试验人员的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督促、检查试验人员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全过程工作。并对见证过程作出记录。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有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应遵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的规定,该规范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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