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每天对施工巡视现场一至二次,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现场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检和现场记录。
(4)现场监理工作的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相符合;
(b)检查备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c)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
(d)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e)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捡查;
(f)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g)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监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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