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①、路面基层施工开工申请: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不具备开工条件严禁开工。
②、基层施工工序施工过程检查:监理方通过巡视、旁站、量测、见证取样等形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情况,重点监理质量控制点施工质量,如基层压实度,弯沉值,沥青砼配合比,原材料质量。
③、基层施工工序验收:每道工序完工后,监理进行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质量监理控制手段
①、轻微缺陷:监理工程师通过口头指令限期整改。
②、一般质量问题:可发出书面监理指令、要求限期整改,或通过工地例会形式解决。
③、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机构发出停工令。要求停工整改,或通过召集专题会议解决。
④、对施工单位拒不停工,也不整改的,监理方可向建设单位。当地质量监督员机构反映,取得支持。
⑤、工程开工制度,工序验收制度是监理实施质量控制有效手段,如施工方拒绝报验,监理方有权下达停工令,
⑥、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监理机构不签署施工验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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