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工、焊工、起重司机、压桩机操作手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2.工程开工前,施工机械、机具必须进行报验审批,进场的设备必须有使用证,并经过监测,在有效使用期内,进场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施工方案相符。
3.在该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被交底人并签字备查。
4.机械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条件,承载能力正确操作下合理使用,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分失效、失灵的一律不得使用。
6.起重吊装时起吊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非作业人员不得在起重臂下旋转机械运动的范围内停留。
7.电箱应装在干燥、通风、无杂物、不受撞击的安全场所,安装牢固,接线布置规范。
8.压桩阶段电缆从临时配电箱拉出,要求电缆线架空0.8米以上,过路电缆埋深0.6米以下,并用黄砂覆盖。
9.桩机行走时必须有专职人员指挥,操作人员分工要明确,严禁离开工作岗位,检查机械行走路线的安全情况,确保移机安全。
10.遵守电焊“十不烧”规定,氧气并距离火源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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