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车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
(1)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m.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
(1)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行走路线进行规定,由专设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
(2)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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