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如一所学校中的一幢教学楼。
2)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的划分一般可根据工程的建筑设计分区、使用功能的显著差异、结构缝的设置等实际情况。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3)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检验批的抽样方案
合理的抽样方案的制定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应考虑合理分配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对于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
(5)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条件除上述五个外,还应进行以下三方面的检查。
A.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
B.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须进行抽查。
C.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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