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
(1)职责
a、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b、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c、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d、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e、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f、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h、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i、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j、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k、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l、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m、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n、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2)职权
a、有权对本监理部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提出奖励,做出处罚意见。
b、有权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上一篇:复习指导:监理员任职条件
下一篇:复习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