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特征及当事人_一级建造师法规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越来越近,教材也已经上市,考生们也陆续进入学习阶段,从而为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法规的一些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即将上市,一级建造师报名也将随之而来,考生们也都进入预习阶段,提前为考试做准备,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的特征及当事人)这一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1.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
■公权性:由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
■程序性: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实施诉讼行为,分为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三阶段
■强制性:只要一方起诉,诉讼就会发生;法院的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
2. 民事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和代理人
参与人: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证人
■鉴定人
■勘验人
三类当事人:
■原告
■被告
■共同诉讼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 关于诉讼中的“全权代理”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情况,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全权代理”无效(代理人不能全权代理做重大决定)
【两类重大事项不能全权代理】
■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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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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