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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调整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2023-05-04 17:46   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打印 收藏

广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对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的办理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统一承担国垂系统和省垂系统的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辅助性工作。

二、生效时间

2023年5月1日零时起。

三、注册业务申请

各专业的注册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详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零跑动”栏目最新发布的各项业务办理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注册信息公开渠道。

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网址:)”上进行信息公开,包括公布注册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发布通知公告、网上咨询等。

(二)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资料请寄达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注册管理科,具体收件分类是:1号窗(证书领取业务);4号窗(一级注册建造师有关业务);5号窗(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关业务);7号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关业务)。联系电话:020-82127766。

(三)咨询电话。

国垂系统、省垂系统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咨询电话统一为020-82127766,原咨询电话020-86681588和020-86672263停止使用。

附件: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业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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