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证书查询 > 正文

山东济宁2016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2017-05-16 15:33   来源: 济宁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8号)明确要求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为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依据济政办发〔2013〕35号文件,我市对在本辖区内单位工作的一级建造师考生免收考务费。

为规范报名考试秩序、维护我市考生权益,对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考生,可提供身份证明和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确为济宁辖区所属单位人员且与报考信息一致的考生,市人事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发合格证书。对于经审核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要求,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注销其合格证书,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lala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