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重点详解:担保那些事

2016-04-08 14:4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经济潮流财富时代,爷们也趁着经济浪潮疯狂了一把,赚了它个风风光光!当然每个故事都要有转折要不然怎么对得起人生!没错,生意失败亏损上千万!有机会翻身,但是需要资金!这都不是事,当今时代混的是人品!人生折腾这数年,谁还没有个土豪朋友呢?!生意伙伴挪个500万还是小意思的!顺便让朋友给我加工一批物资,一举两得!

  生意场上讲外交,外交口令谈条件!500万是有条件的,对借款的500万和所加工物资要进行担保,才能继续下一步。不得不说,人生中学费还是要交的,不是这次损失我也不会借款,不是这次借款也不会见识到如此常见却高深的玩法:是不是也挺好奇?!故事正式开始,听我慢慢道来:

  借的500万分成一个100万和两个200万,100万为保证金,第一个200万为抵押金,第二个200万则作为质押金,加工的物资作为留置和定金。是不是听得云里雾里?我也很是费解啊,可是搞清楚之后你会受益终生,反正以后有人借我钱我也是有谋略的主了……

  100万--保证

  找一个第三方,也就是保证人,保证这100万能到期归还。保证方式可以是一般保证,也可以是连带责任保证。【PS:我想精明的朋友肯定喜欢连带责任保证,因为到期之后,他既可以要求我还,也可以要求保证人还他钱。】

  但是保证人的资格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意思也就是有能力替你还这100万。但是下面这些不能作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保证”你明白了吗?

  第一个200万--抵押

  可以把我住的房子抵押给他,对其不转移占有,我还可以居住。我就是债务人也称为抵押人,朋友就是债权人也称为抵押权人,房子就是抵押物。到期我不还钱给朋友,依照法律规定把房子折价或者变卖的价款朋友优先受偿。

  他还告诉我哪些财产可以抵押,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PS:我得慎重考虑一下要把什么抵押给他!】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假如我的房子向借款人和他人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你是否明白了?

  第二个200万--质押

  他很兴奋的告诉我说我的跑车就可以满足这个要求,跑车给他占有作为200万的担保(质押以转移占有为特征)。我就是债务人或者出质人,而他就是债权人或者质权人,跑车就是质物。【PS:我还不上钱,那我的跑车就成他的了!】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跑车就是动产,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PS:他可能看出我心疼跑车,又告诉我】如果你有下列权利,也是可以质押给我滴: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质押”的规定你还记得吗?

  加工的物资--留置

  我让他加工的那些物资,加工完成后先在他那存放,如果我到期不提货,朋友就把它们卖了,补偿他的加工费(定作方逾期不领取其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该定作物折价、拍卖、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

  他严肃的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说:放心吧兄弟,对于物资的留置,必须依法行使,我不会通过咱两个合同约定产生留置权滴…

  兄弟我再给你说吧,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我才可能实施留置。

  “留置”你懂了吗?

  加工的物资--定金

  我让朋友加工物资,得先给一个我们约定好的定金,定金不会超过物资合同价的20%,定金合同会采用书面形式呈现。物资加工好后,我如果不要这些物资,朋友便会把定金没收;可是如果到期朋友不把物资提供给我,我会得到朋友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听完这些我才知道借钱借物还有这么多的道道儿!怪不得我会赔钱!没文化是真可怕!朋友,你是不是也会碰到上面的情况?学两招吧,有用!真有用!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全新升级 老师指导 助力一次直达!>>

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官方微信:jianzao1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j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