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事故分类

2013-08-05 08:3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质量事故按造成的损失严重程度分,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我想问现在还有这种分类吗?标准分别是什么?

  【回答】学员CHENQG171899,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事故分类
特点
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草薰南陌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