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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诉讼

2013-08-06 08:0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某市甲区的建设单位将其位于本市乙区的办公楼发包给本市丙区的施工企业,双方在本市丁区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地。后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则建设单位可以向该市(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甲或乙

  B.乙或丙

  C.丙或丁

  D.丁或甲

  A不对吗?

  【回答】学员shaohuan0929,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本题中,被告所在地为丙区,诉讼标的所在地与法律事实所在地都在乙区。故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乙区法院或者丙区法院,所以建设单位不能向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选项是不对的,B选项正确。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草薰南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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