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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高频考点:合同的分类

2019-03-04 17:2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是有效的。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合同权利正好是对方的合同义务。例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有获得工程价款的权利,而发包人则有按约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大部分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仅有一方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予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一个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如果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经过批准或登记才能生效,则合同未经批准或登记便不生效;如果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成立,则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时合同便不成立。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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