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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高频考点: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和变更

2019-03-04 16:5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应申请资质延续手续。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二、施工企业还可以进行资质升级和增项业务。但不予批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的、阻碍事故调查的;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

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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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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