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矿业工程施工的主要危害类型是哪些

2014-06-11 17:39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火灾。矿井火灾发生在井下或地面井口附近,还能点燃煤层,烧毁井下设施,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透水。井下因采掘爆破、冒顶,突然涌出大量的水形成透水事故,不仅造成淹巷、停产,甚至发生人身伤亡。

  冒顶片帮。冒顶是矿山施工的一种常见的事故,多发生在初采、初次放顶、回柱、工作面收尾、爆破过程中或之后的一段时间内。

  瓦斯爆炸。瓦斯爆炸是一种具有很强破坏性的动力灾害。爆炸产生高温高压形成很强的冲击波,并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摧毁井下巷道和设备,伤害井下人员,有时还会发生连续爆炸、煤尘爆炸及井下火灾,造成井毁人亡。

责任编辑:soso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