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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预习资料:卖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2015-02-11 09:2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制度。1979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在《关于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这项制度。1984年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中将其简化。1988年以后,又恢复了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百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平”等的要求。1995年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控制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中,均提到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近些年来,公路建设项目等巳由开工报告制度改为施工许可制度。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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