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民事诉讼的证据(认证规则)
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即将上市,一级建造师报名也将随之而来,考生们也都进入预习阶段,提前为考试做准备,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规民事诉讼的证据(认证规则)这一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认证规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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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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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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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和解或调解作出妥协的对事实的认可,不得作为在诉讼中对其不利的证据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取得的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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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作出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
■与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与复制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
【2015年试题】下列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有( )。
A.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B.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C.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D.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
E.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应用。选项A、C、E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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