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答疑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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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4年
B.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C.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D.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C为什么对?
【回答】学员shaohuan0929,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
(1)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2)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毁的。
(3) 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年。《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
(4)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C正确。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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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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