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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考点:对承租人的效力

2015-09-08 14: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针对一级建造师进行了复习资料收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就你的工程师梦!

对承租人的效力: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1)写字楼抵押给银行,后进行了出租。

2)出租行为有效,抵押权设定不影响出租,抵押人对承租人有告知义务。

3)银行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因为抵押在前,出租在后。

4)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后,则银行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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