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复习:延续注册与不予注册
2.3 延续注册
■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
■延续注册的,需在届满30日前,办理手续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2.4 不予注册的情形(10条)(根本就不允许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业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其他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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