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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知识:施工合同索赔

2016-01-12 10: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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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和证据

  一、索赔的依据

  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二、索赔的证据

  三、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四、索赔成立的条件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掌握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

  一、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监理人)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二、索赔资料的准备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2)论证部分(关键)

  (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4)证据部分

  三、索赔文件的提交

  四、索赔文件的审核

  五、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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