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知识: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大规模群体性工程,总承包人不是一个单位时,由建设单位向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建设安全要求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②大型项目,由总承包公司的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③一般项目,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经理向有关施工人员和分包商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四口”为:
①通道口
②楼梯口
③电梯井口
④预留洞口
3.“五临边”防护设施:
①未安栏杆阳台周边
②无外架防护屋面周边
③框架工程楼层周边
④卸料平台外侧边及上下跑道
⑤斜道的两侧边
4.施工现场设置的钢制大门高度不低于4m
5.围挡的高度:
①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2.5m;
②一般路段不低于1.8m。
6.五板一图:
工程概况板、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板、安全生产制度板、文明施工制度板、消防保卫制度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7.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
指令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电力安全标志、提示标志。
8.现场防火“五不走”规定:
①交接班不交待不走
②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③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
④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
⑤发现险情不报告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