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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要点:不当得利

2013-08-05 18:5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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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甲施工企业到乙供应商仓库提货,由于管理员的疏忽,多发了2吨水泥。乙供应商发现后要求甲返还。A甲没错,不应该返还。B产生侵权之债,甲应返还。C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甲应返还。D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甲应返还。E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甲不应该返还。5个选项中不正确的是()我选择的是AB.c答案正确吗?书上说不当得利有返还的义务,是不是也可以不返还?

  【回答】学员607009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正确答案是C,因为甲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这里甲没有过错,但是也应当返还,A不对。这里甲没有对乙侵权,所以B不对。D也不对。正确答案是就是C.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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