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是《计价规范》、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及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
3.分部分项工程量应严格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⑴项目编码。是按工程分类、专业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特征等五级顺序编码设置,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编码的l~9位应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设置;10~12位应根据拟建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
⑵项目名称。
⑶项目特征。
⑷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包括:质量(t或kg)、体积(m3)、面积(㎡)、长度(m)、自然计量(个、套、块、组、台等),以及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用宗、项等。
⑸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项目是由主体工程项目和辅助工程项目组成。
⑹工程数量的计算。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五个部分。
㈡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定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措施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投标项目施工特征作适当的变更和增减。
2.措施项目清单表。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表明为完成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的清单表,以“项”为计量单位,相应数量为“1”。包括通用项目清单和专业项目清单。
⑴通用项目内容主要是指: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和施工排水、降水等各专业工程均可列出的措施项目。
⑵专业项目所列内容是指各专业工程(如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市政工程等),根据各专业的要求按相应专业列出的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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