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6 11:1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8.1.2开标程序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开标,一般开标程序是:
(1)宣布开标纪律
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对参与开标会议的人员提出会场要求,主要是开标过程中不得喧哗;通讯工具调整到静音状态;约定的提问方式等。任何人不得干扰正常的开标程序。
(2)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
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当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况
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时间等。
(4)宣布有关人员姓名
开标会主持人介绍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代表或公证人员等,依次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组织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可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其目的在于检查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密封状况是否与招标文件约定和受理时的密封状况一致。
(6)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顺序。如招标文件未约定开标顺序的,一般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或倒序进行唱标。
(7)公布标底
招标人设有参考标底的,予以公布。也可以在唱标后公布标底。
(8)唱标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唱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唱标内容,严格依据投标函(或包括投标函附录,或货物、服务投标一览表),并当即做好唱标记录。唱标内容一般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报价、备选方案报价(如有)、完成期限、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等。
(9)开标记录签字
开标会议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录开标会的全部内容,包括开标时间、地点、程序,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代表,开标会程序、唱标记录、公证机构和公证结果(如有)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注明。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应根据规定在开标后将开标记录上传至中国国际招标网;外资项目招标,应根据贷款机构要求在开标后将开标记录报送贷款机构。
(10)开标结束
完成开标会议全部程序和内容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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