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备工程索赔程序
(1)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应在觉察索赔事由发生后约定期限内提交。超过了该期限,业主或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赔偿。
索赔意向通知只要简要说明索赔事项及事实理由即可。
(2)索赔报告
索赔方应在发出索赔通知后解决。
2、业主的索赔
以上所说的索赔均指由业主的过失而造成承包商的索赔,以下叙述的为由于承包商的过失而引起的业主索赔。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