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建设趣闻 > 正文

我国铺“空中草坪”强制性政策值得期待

2010-10-12 08:52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后,北京新建的教育、卫生、机关单位、公共商业等公共建筑设施有望不再“秃顶”,而是顶着“花草帽子”面世。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称,关于推进立体绿化的工作意见节后要提交给市政府。内容包括,屋顶绿化将如同地面绿化一样,纳入新建公共建筑的设计范畴,成为强制性政策。

  屋顶绿化并非新鲜事,从时间上看,古人早已为之;从国别来看,西方国家早就走在了前面。比如德国80%的屋顶绿化都是轻型草坪屋顶绿化,日本规定,新建和改建建筑屋顶绿化率要达到20%。从国内来看,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加大了屋顶绿化的推广力度,四川等地还制定屋顶美化绿化的规划和实施办法,对美化绿化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考量到寸金寸土的城市现状和环境保护的急迫现实,“空中要绿”好处很多:国际立体绿化促进组织秘书长王仙民列出了四大特点:

  一是可以净化空气,优化生态环境,屋顶花园中的植物与平地植物一样,具有改善局部小气候、调节温度与湿度、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吸附污染物、净化大气、吸滞尘埃等作用;二是能减少城市热岛效应,隔音阻光,可使室内温度下降4℃-6℃,节省用电;三是保护建筑物的顶部,可延长屋顶防水材料的使用寿命3-5倍;四是能够滞留大气中的粉尘,1000平方米屋顶绿地年滞留粉尘约160-220千克,降低环境大气含尘量25%左右。

  我国早在40多年前就开始实施屋顶绿化,但收效很不明显。究其原因,皆因现行各地“空中要绿”政策多以鼓励为主,以开发商和居民的自觉性为基础,缺乏必要的强制措施,受建设成本的影响,国内很少有房地产开发商愿意主动进行屋顶绿化。

  “胡萝卜”式的制度设置必须基于人的道德自律,没有强制规定的“大棒”促进和他律,就不能达到“要我绿”和“我要绿”的双重结合,义务观念与责任意识就难得到真正树立。

  “空中要绿”要收到实效,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有鼓励政策,也应有强制性政策。鼓励政策包括政府补贴和免费的技术支持等;强制性政策主要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和商业开发,通过建筑设计和规划硬性要求,促使开发商纷纷向空中要绿地。

  以德国和日本为例,针对个人自建房,对辖区内居民自费进行屋顶绿化,多以鼓励和补贴为主,在一些特定的区域比如新建区域,轻型屋顶绿化往往被视为一种义务,开发商被强制进行屋顶绿化。

  解决“空中要绿”“发”而不“展”,“要”而不“得”的难题,必须解决制度设计瓶颈制约,弥补只有“萝卜”没有“大棒”的“短腿”问题。北京屋顶绿化将如同地面绿化一样,纳入新建公共建筑的设计范畴,成为强制性政策的设计和构想,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无疑是破题良方,值得期待。

延伸阅读:建设 期待 值得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