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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讲义:房屋结构平衡技术要求

2011-02-23 14:21  来源:  字体:  打印

  房屋结构平衡的技术要求

  1、荷载分类

  (1)按直接和间接作用分类:

  1)直接作用荷载:如结构自重(恒载)、活荷载、积灰荷载、雪荷裁、风荷载等。

  2)间接作用荷载:如混凝土收缩、温度变化、焊接变形、地基沉陷等。

  (2)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1)永久作用(如结构自重、预加应力、混凝土收缩、基础沉降、焊接变形等)。

  2)可变作用(如安装荷载、屋面与楼面活荷载、雪风、吊车荷载等)。

  3)偶然作用(如爆炸力、撞击力、雪崩、严重腐蚀、地震、台风等)。

  (3)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

  1)均布面荷载;2)线荷载;3)集中荷载。

  (4)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1)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

  2)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

  2、从安全和使用功能角度,对建筑装饰装修的基本要求

  (1)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对结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严禁擅自改动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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