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二级造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正文

江西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011-02-18 11:40   来源: 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江西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第二十六条  造价员应当自觉参加包括专业教育和业务培训方面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十七条  造价员继续教育按以下情况登记学时:

  (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共同组织的继续教育,每小时计1学时;

  (二)参加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有关工程造价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每小时计1学时;

  (三)参加大专院校有关工程造价专业的课程进修,每小时计1学时;

  (四)作为编制组成员参加全省工程定额编制,计30学时;

  (五)其他继续教育方式。

  第二十八条  造价员每三年应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0学时。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记录其信用档案,并作为资格验证时必要条件之一。

摘自《赣建字〔2008〕1 号》

报考指南

二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阅读排行

招生方案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