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电力负荷又称电力负载,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耗用电能的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用户),如说重要负荷,不重要负荷等;另一是指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所耗用的电功率或电流大小,如说轻负荷(轻载)、重负荷(重载)和空负荷(空载)等。负载的类别包括交直流电阻性负载、交流电感性负载、交流电容性负载,如水泵电动机为交流电感性负载。电力负荷的具体含义要依具体情况而定。电力负荷是进行供配电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包括负荷计算和负荷等级的确定。
工业与民用的电力负荷,按其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上、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州共电将破坏有重大影响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一级负荷应有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两路电源应分别来自不同电源点(城市变电站或发电厂)或同一城市变电站的不同变压器的母线段。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受到影响,且能承担全部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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