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据
1.对于工程咨询机构来说,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的依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报送单位的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4)项目(公司)章程、合同及批复文件。
(5)有关资源、原材料、燃料、水、电、交通、通信、资金(含外汇),组织征地、拆迁等项目建设与生产条件落实的有关批件或协议文件。
(6)项目资本金落实文件及各投资者出具的当年度资本金安排的承诺函。
(7)项目长期负债和短期借款等落实或审批文件,以及借款人出具的用综合效益偿还项目贷款的函件。
(8)必备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对于项目贷款机构来说,还需要补充以下文件资料作为评估的依据
(1)借款人近三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2)对于合资或合作投资项目,各方投资者近三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3)项目保证人近三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
(4)银行评审需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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