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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设计前期场地与建筑设计》考试辅导(27)

2011-04-18 11:54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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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a.明确国家是城市土地的惟一所有者,并分层次、有偿、有限期地出让、转让城市土地。第一层次是城市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用地者,该层次由城市政府垄断经营。出让对象可以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外商;第二层次及以下层次的转让则发生在使用者之间。

  b.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

  a)协议方式是由用地单位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双方洽谈具体地块及地价。该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需要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b)招标方式是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用地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市政府根据投标报价、所提供的规划方案以及企业信誉综合考虑,择优而取。该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c)公开拍卖是指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由申请用地者叫价应价,价高者得。这完全是由市场竞争决定,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c.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应坚持以下原则:a)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b)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c)地价要考虑己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d.关于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各地可根据时间、区位等各种条件作不同的规定,一般可在30-99年之间。按照地面附属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来看,以50年为宜。

  e.土地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要签约,明确使用者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和对土地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

  α)有偿出让和转让使用权,要向土地受让者征收契税;

  b)转让土地如有增值,要向转让者征收土地增值税;

  c)在土地转让期间,国家要区别不同地段、不同用途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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