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①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②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独立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是有责任能力的人故意教唆、操纵、指使,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害由教唆、操纵或者指使者直接承担。
③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④承担责任者必须与加害人之间有监护关系存在。没有被确定为监护人的,不承担责任。而在监护人当中,应当由与被监护人一起生活的人承担责任;如果该监护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困难,可以责令同一顺序的其他监护人酌情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期间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这些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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