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表1-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比较
资质等级注册资本(万元)从事物业管类型(种类)物业管理面积要求(万平方米)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企业经营业绩要求专业管理人员(人数)
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管理人员对财务、工程人员持有中级职称要求
一级资质≥500≥2本档计算基数之和的100%有要求优良业绩≥30≥20有
二级资质≥300≥2本档计算基数之和的100%有要求良好业绩≥20≥10有
三级资质≥50≥1无要求有要求无要求≥10≥5有
(二)在申请资质时需提供的资料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物业管理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以下资料向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1)营业执照;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三)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内容)
资质管理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物业管理企业和行业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除资质审批外,资质管理还包括对已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否遵守法规、规章,是否履行合同,以及经营管理、信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资质管理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物业管理企业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若出现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行为,将不会获得资质审批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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