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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1-03-23 10:45  来源:  字体:  打印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现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24日、9月25日举行

  9月24日

  建设工程经济                9:00---11: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7:00

  9月25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4:00---18:00

  我省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5月9日-27日

  二、考试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

  三、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复印);

  考试报名申请表可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qhcin.gov.cn;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二)续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复印);

  2、上一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四、报名地点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4号

  电   话:(0971)- 6146535

  五、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工作的其它事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地  址: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五号

  电  话:(0971)- 6139342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一级建造师报名申请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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